能动履职提升行刑衔接机制效能,市检一分院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交流座谈
为贯彻落实2022年北京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检察供给侧与需求侧两端发力,发挥行刑衔接机制效能,日前,市检一分院第八检察部邀请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刑侦总队、经侦总队、环食药旅总队来院,就探索加强公检配合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拓宽检察监督渠道等进行深入交流。
▲图为座谈交流现场
座谈交流中,市检一分院通报了行刑衔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着重介绍了办理行刑衔接典型案件的经验做法,并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研提推进行刑衔接工作的细化措施:
一是不断拓展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范围,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前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查,为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办理涉刑案件提出可行性意见,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促进司法理念、执法尺度、证据标准的逐步统一。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行刑衔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刑案件和公安机关受理移送涉刑案件后续工作全面开展监督,对需予以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实现无缝对接、双向衔接,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加强公检配合,对可能存在涉刑案件线索的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公安机关提前通报并邀请检察机关到场监督。
市公安局参会同志表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是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效举措,能够为案件取证指明方向、提供意见,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从源头上提升涉刑案件办理质量,有助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侦查人员更好地把握刑事案件证明标准。同时,检察机关全程全面介入履行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有助于提升行政执法和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检一分院第八检察部将更加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避免检察监督“单打独斗”,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牵头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高质量发展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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